中小学教师职称,是教师的一道紧窟咒,也是很多矛盾和弊端的源头。比如评比时候的裙带关系,勾心斗角,互相不服,以及评上以后不思进取,坐享其成……
笔者认为,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是没事找事的画蛇添足。首先,人是变化的,教学水平是专业能力,表达能力,敬业精神等因素的综合表现,它有可能进步,也有可能退步,还可能停滞不前。给人定一个“职称”,并不能和教学划等号,意义何在?第二,职称固划了教师的状态,而且评价的标准是无法服众的。所谓的评价,一定会走样。这是必然的。第三,教师的工作性质,是每天都处于学生和同行的监督和比较之中。他们的评价才是最真实可靠的。但是也不能固化。一旦固化,教师必变。这是人性使然。
现在的教师职称制度,并不是与生俱来的。1986年,我国首次出台了《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》。之前,建国后是一直没有这个制度的。在民国时期,也是没有的。但是民国教育界涌现出的教育家却灿若星河。张伯苓、经亨颐、晏阳初、陈鹤琴、陶行知、叶圣陶等等都是教育家级别的教育大师,他们都是中小学老师。
建国后很长时间(1986年以前)我国也没有教师职称制度。也涌现了大量优秀教育人才。
国外是什么情况不清楚。但是,由于社会环境差异太大,他们有没有都和我们没有可比性。
中国的事情,一定要从实际出发。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。